人与人之间冲突与协调

人,本质上是群居动物。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个体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而这差异来自于个体先天、生长环境、教育、文化背景等等,因此许多差异只能用社会标准去统一是非对错,继而对差异习惯进行分类。

这其中又有一个问题,人类很难跳脱出自己天生自带的第一人称视角。也就是人类习惯于合理化自身行为(合理化――又称文饰作用,俗称找辙。当个体的动机未能实现或行为不能符合社会规范时,为减轻因动机冲突或失败挫折所产生的紧张和焦虑,或者为维护个人自尊,总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给以开脱,自圆其说,称为合理化。)想象一下,每天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思考问题,借用的是自己的思维方式和知识储备去理解其他个体的行为。也许大多数时间,由于社会文化背景的相似性,我们可以大致的理解和接受他人的个人行为,但当距离缩小的时候,把他人行为进一步放大到每个细节、每个表情的时候,我们相似性就慢慢开始屈服于差异性。这时,人与人之间的冲击就不断在孕育,彼此产生冲突的可能性也开始上升。

第一人称视角使人看不到自己的缺点和过错,把眼睛的焦点放在除自身之外的世界,尤其是他人身上。尚未形成自身的判断,就盲目用自己的标准去评判他人。而在产生冲突之后,自身行为合理化(合理化在这里可能所显现出来是劣势,但作为人类心理的自我保护机制的一种,确实也是有其存在的价值,但这种不接受真实自己的一种敷衍行为,对个体和群体的优劣尚不做评判)的特征慢慢凸显,人们美化自身的行为,加之对他人曾经错误的回忆,顺利的在内心达成自我安慰和自我满足。但这样的自我化的过程,对于冲突本身和冲突双方的关系毫无帮助。

在目前的社会经济条件和科技水平,甚至未来多年,人无法做到完全不跟他人近距离接触。并且在现在的现实条件下,人口大迁移所带来不同地域背景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接触的可能性大幅提高,因此发生矛盾冲突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也很有可能相对以前有所上升。

如何协调这种人用生命去构成的差异性?

人类不断地接触和交往之中,完成对自身的定位。在这个过程中看到自己与其他个体的差异,然后用社会标准去判定何者更优,从而或多或少的改变自身。

但不得不正视于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应该有前提,考虑到投出与效益关系,有无必要花费时间精力去达成和另一个个体之间的协调。条件如下:

  1. 主观上,二者未来要保持近距离关系;或者是,客观条件迫使二者要长时间保持近距离关系;
  2. 两者都有协调的主观意愿;

假若连以上两个最基本的条件都无法同时满足,那么不难的得出这个投入的回报率过低的结论。

首先,在我个人看来,除去法律作为底线性问题,很难判断一件事情从客观角度来讲谁是谁非。当相关因素不断放入讨论中,每一方的每一个想法行为都会开始变得有理可依有据可循。这时假若几方来自于不同的文化背景,所坚信的观念又可能有巨大的差异,何谈对错(社会性的东西本身没有对错?)。

因此,协调的第一步是主观愿意协调,愿意包容愿意理解,愿意趋同于同样的价值体系。看问题的角度和方式需要不同,但最根本的核心和最细枝末节的可修改性习惯是可以共同协调。

这时老生常谈的问题就是换位思考,真正的换位思考的可操作性极低,能在生活中做到的更是少之又少。a.理解他人的思想文化水平背景;b.从背景和实际情况感受他人情感(可悲的点在于人类缺乏共情能力,其实有也很悲惨,加之大多数时候他人也不需要你的共情)c.从理性分析或者感性习惯出发做出行动;

换位思考会使人疲惫的唯一可能性是由于无法使其内化于心,成为一种习惯,还需要用大脑思考而不是一种反应。如何让换位思考内化于心变成一种习惯而且掌握不委屈自己的中“度”也是每个个体可以用一生去探索的课题。

克里希那穆提提出,若交往时没有压力,这样的感觉虽为多数人渴求,却不是真正的交往关系。如果你在交往中追求安全感,这种对安逸和虚幻的变相追求只能让你白费力气——交往最大的特点就是他总不会给人以安全感。

他的许多言论给我启发,归结到本篇的讨论,协调的最后一步是自我协调。因为你不能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而得到某样需要的情感,也无法依赖任何一段关系。自我协调即自我接纳,当自身足够强大不需要向外界一味索取安全感,那么任何一段关系的发展也就不是证明自我的途径或者安慰自己的备用品。与之相反,当个人依赖于关系中他人给你带来的满足,这种依赖只能衍生出恐惧,接踵而来的是占有欲、自我怀疑,这些带来冲突和痛苦,而无法带来爱。

人和人的协调需要爱。爱不来自于思想,不来自于回忆,爱也不是语言。当自我充实,头脑平静,能够接纳自己和周围一切,爱自然而然发生,是一种自然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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